渭南市教育局关于2023-2024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:
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: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4年1月28日,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。
收假时间:义务教育学校春季开学时间为2024年2月25日报到,2月26日正式上课。
幼儿园放假、收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。
普通高中学校放假时间:普通高中学校放假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4年2月4日,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。
收假时间:普通高中学校春季开学时间为2024年2月25日报到,2月26日正式上课。
中等职业学校放假、收假时间参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。
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年级,应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《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教办〔2015〕6号)精神,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,以答疑等形式进行课业辅导,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补课、不得安排上新课。补课时间不得超过7天,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