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9日晚间,据西安市住建局官网消息 ,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《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指南》,操作指南提到,居民存量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并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后,居民家庭方可在西安市限购区域获得新增购买一套住房资格;居民家庭一次或多次,将一套或多套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,均只能获得一次性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。居民将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,不认定为无房家庭。
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,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(包括转让、市场租赁等),通过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限制,期限以《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》发布之日起计算。因法院判决、继承等情形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,该套住房仍须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直至5年期满。
上述操作指南自2022年8月29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